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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程
2010-05-26 17:22   政策法规  
 

 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管理的前提,是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岗位考核、岗位调整、岗位培训、收入分配的基础和依据。为了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基础工作,指导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类人员岗位,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设岗原则

  (一)按需设岗。设岗要保证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长远发展的需要,阶段性和短期工作原则上不设专门岗位。

  (二)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岗位数量按工作量大小、工作任务饱满程度确定,岗位等级按岗位责任大小、难易程度确定。

  (三)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内设岗。

  (四)在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范围内设岗。

  二、设岗基础工作

  (一)精心组织,夯实基础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指导。帮助他们掌握政策规定,理清工作思路,熟悉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

  各事业单位要组成由单位领导、人事部门人员、三类岗位代表参加的专门机构,办理岗位设置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

  各事业单位要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原人事部和我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人员聘用和人员公开招聘及考核等相关文件。使广大职工提高对岗位设置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支持和参与岗位设置工作。

  (二)调查现状,摸清底子

  1.准确掌握本单位的机构编制数、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经费来源、单位性质,承担的主体工作任务和辅助工作任务,准备齐全相关依据和批件。

  2.准确掌握本单位及内设机构(指本单位的一级机构,下同)现有人员总数、职务、结构等的分布情况,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各自的数量、比例和结构,各职务层次的人数、比例和结构,分类做好数据统计。

  3.准确掌握单位工作人员任现职务以来的任职时间、年度考核结果及排名、业绩成果等基础资料,分类做好数据统计和原始证据收集。

  4.准确掌握省人事(职改)行政部门下达的结构比例、专项聘任指标、不占限额聘任指标数,现有人员实际使用结构比例和聘任指标情况。分类做好数据统计和批件收集。

  (三)深入研究,归类分析

  1.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确定单位可设岗位总量,空编单位要有计划逐年分步到位,不能一次把空编用完。

  2.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职能和承担的主体工作任务、辅助工作任务,确定本单位类型(管理型、专业技术型和后勤服务型)。据此分析单位三类岗位各自的比例和总数是否符合规定,如与规定不符,要提出解决途径和办法。

  3.对单位内设机构各部门工作性质、任务、工作量大小、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等进行分析归类,提出需要加强、维持现状还是需要削减的具体意见。

  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三类岗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

  5.对单位内设机构各部门三类岗位人员组成结构和文化程度素质结构进行分析,从既有利于发挥团体整体效能,又有利于发挥个人特长的角度,对人员提出必要的调整意见。特别是对少数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要摸清底子,提出妥善安置办法。

  (四)制定设岗方案

  1.提出单位拟设岗位。将单位工作任务结合三类岗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列表分解到各内设机构,并提出分解的原则、依据和办法。单位领导人员设在“单位领导”项下,不再分解。

  2.对拟设岗位进行评价。设岗工怍机构对本单位拟设岗位进行综合评价,主要看拟设岗位总体是否保证单位主体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完成;是否有利于单位的发展;是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成长;三类岗位之间、内部岗位之间是否相互协调,是否保证了有效合作;是否符合上级规定的比例数和最高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平衡调整。

  3.召集单位有关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三类岗位人员代表征求意见。

  4.撰写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单位岗位设置的原则、依据和办法。

  (3)组织岗位设置的基本情况。

  (4)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

  主要是对单位在岗位设置工作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如超编超结构比例人员的处理意见、对任务不饱满岗位的调整情况、对少数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的安置办法等进行说明。

  (5)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6)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5.报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三、上报岗位设置方案

  (一)撰写报批报告。

  (二)进一步修改岗位设置方案。

  (三)填报《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四)附相关证明材料。

  1.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批件。

  2.省人事(职改)行政部门下达的结构比例、专项聘任指标、不占限额聘任指标批件。

  3.《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管理册》。

  4.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成员的任职文件及原因说明。

  5.其他需要附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用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五)报主管部门审核。

  四、岗位设置方案核准

  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程序和权限,执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

  五、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方法、步骤及完成时限工作目标。

  (二)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包括竞聘上岗办法、未聘人员安置办法、监督管理办法等。

  (三)按分解到各内设机构的工作任务、岗位种类、岗位数量,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附表)。

  1.岗位说明书按内设机构分别填写,同一内设机构的相同岗位只填写一个岗位的说明书,但要在说明书上注明相同岗位的岗位数。兼任岗位的还要填写所兼任的岗位说明书。

  2.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专业技术岗位可参照现行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制定;工勤技能岗位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试行)制定;管理岗位可参照现行干部职务晋升的相关规定制定。

  3.岗位说明书按内设机构分别装订,内设机构1册,单位人事部门1册。装订原则是:在同一内设机构,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顺序;同类岗位按岗位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

  (四)广泛听取本单位工作人员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领导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六、认定岗位等级

  岗位等级认定的办法和程序,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执行。

  七、岗位设置实施

  根据人事行政部门认定的岗位等级、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人事管理权限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兑现岗位工资。

  八、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验收确认

  (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人事行政部门要采取重点督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二)验收确认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主要看: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上的规范性要求;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是否明确具体;岗位等级是否按程序经过认定,是否按认定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人员对象是否为在册的正式职工,进人手续是否规范。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三)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验收确认时,单位要提交申请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确认报告、经核准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材料。主管部门要将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验收确认情况综合汇总后,报人事行政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确认,并报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确认后,事业单位填报《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结果确认备案表》、《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结果花名册》,报人事行政部门备案。有关部门按备案结果兑现岗位工资。

  九、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要确保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具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对结构比例进行核准。事业单位填报该试行办法中附表27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册》中的《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时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现状表》。

  (二)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对岗位等级进行认定。

  (三)根据人事行政部门认定的岗位等级,按人事管理权限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

  (四)按本工作规程第八条的规定,对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进行验收确认,依据备案结果,兑现新的岗位工资。

附表:《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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